未开票收入纳税申报不重视,会计要罚款!


在纳税人提供的纳税申报表中,有些项目长期以来都被税局列为纳税评估重点的核查对象,比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中(附表)的“未开具发票”栏次。这个栏次有什么意义呢?大家都知道,纳税人对外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时,必须要开具发票。但是,企业发生“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时,就不需要开具发票了,但是需要在申报表“未开具发票”栏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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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看看不重视会有什么后果:


某公司通过自查发现有一笔未开具发票收入几十万元未进行纳税申报,随即调整申报表,将销售额列入未开具发票栏次。可是销售人员一直未跟客户确认发票事宜,客户也未主动索取,财务日常事务繁琐并且没有记台账,直接导致将这件事情遗忘了。万州国税局风控中心通过系统扫描发现该运输公司未开票收入指标异常,随即展开调查,最终确认该企业未开票收入未申报纳税。国税责令该企业补缴税款,由于是会计和销售人员自身失误造成的损失,企业在补缴税款后,滞纳金决定由会计和销售人员共同承担。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老板是不会为会计失误买单的!另外,各位会计一定要按要求建立台账,不管是否开票,都要记录下来。以免失误繁多造成疏漏,直接导致企业和自己的损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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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记 发表于 2306天前 阅读 ( 1485 ) 分类: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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