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发票新规,作为财务人员一定要知道!


全面推行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


从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专票、普票、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也就是说,未来将不再可以随便填品名。


例如:住宿业纳税人以后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输入的商品名称为”住宿费”,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为“生活服务”,则增值税发票票面上会显示并打印“*生活服务*住宿费”,这样的发票才算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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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新规对我们有什么重大影响呢?


编码税控,虚开发票不再可行


以后,一件商品只对应一个编码,只需通过简称的票面便可反映对方是否给你开了正确的编码!

如果纳税人恶意选择编码,属于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将受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处罚,甚至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


财务审核发票迎来新难度


新规的实行,也对财务审计迎来了新的挑战。

首先,取得日期是2018年1月1日及以后的发票,没有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简称,说明发票不是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不能收!其次,简称和品名明显不符的,属于不合规发票。不能抵扣进项,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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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记 发表于 2299天前 阅读 ( 990 ) 分类: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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