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让活着困难的公司可以“死”的简单


活的辛苦的公司太多太多,可是注销在新政策出台以前也是一件难事,在忍受了长期病痛折磨的情况下,还要苟延残喘至少两个月才可以“安乐死“。让很多公司十分的头疼。


现在,小记恭喜那些活着艰难的公司终于可以“死“的简单了,繁杂的手续已经取消了,不再需要填写一堆奇怪的手续。只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权力机构决定解散的决议、全体股东或发起人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承诺书等,并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就可以啦。是不是特别的简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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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也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可以“死“的简单,以下情况是不允许进行简易注销的:


1.依法被吊销、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者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2.企业股权(投资权益)已被冻结或者已出质登记的。

3.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被立案查处,或者涉及其他重大案件的。

4.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限制办理注销或者依法由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

5.企业进入行政复议、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

6.商事登记机关认为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简易注销的概况啦,各位都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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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记 发表于 2585天前 阅读 ( 694 ) 分类:财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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